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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荟每日食用量应少于30克 产品应注明孕妈妈婴幼儿慎用
东北网3月9日讯 芦荟有保健等效果,许多商家将芦荟增加到食物、化妆品中。日前,卫生部等6部局下发告诉,规则从9月1日起增加芦荟的食物须标示“孕妈妈与婴幼儿慎用”字样。
据了解,大多数顾客只知道芦荟有保健、皮肤护理等功能,但不清楚过量食用或食用不妥会给身体带来损害。专家介绍,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物出产加工,但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。而现在市场上出售的含芦荟的食物,如牛奶、酸奶、饼干、保健饮品等,都没有标示产品中芦荟含量。
为维护顾客的健康权益,国家卫生部、农业部等6部局依据《食物卫生法》等相关要求作出规则,增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物,从本年9月1日起须标示日食用量、“本品增加芦荟,孕妈妈与婴幼儿慎用”等警示语,并在配料表中标示“库拉索芦荟凝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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